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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5”


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


环保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省2023“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巡查工作重点和抽样检测判定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组织开展全过程巡查

覆盖重点主题出版产品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出版印刷复制单位,督促其坚持正确方向导向,树牢质量第一意识,推动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质量标准规范,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一)巡查出版单位

对印刷复制质量主体责任的认识是否清晰;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在图文编排、装帧设计等方面是否考虑印刷复制生产工艺和标准要求;是否组织编辑设计和质检人员进行印刷复制质量专题培训;是否设有专职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检。

(二)巡查印刷企业

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印前是否查验文件内容,核查设计与印刷工艺的适配性;印中是否采用质量监控系统设备;印后是否采用合适的工艺、材料;是否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是否设有专职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检。对成品进行现场抽查时,要重点关注跨页接版、开胶散页等问题。对非法印制问题日历台历的行为进行纠治

(三)巡查光盘复制企业

是否核对原始文件格式、大小、分辨率等要素;是否安装线上质量检测系统,盘面印刷颜色是否准确还原、真实再现;是否对成品机械参数、光电参数进行检测。对成品进行现场抽查时,要重点关注检测报告中关键参数是否合格

、规范产品抽样

(一)抽范围和数量

1.对全省主题出版产品,日历台历,教辅和少儿读物,经济、历史、地理、体育、医药等其他类别出版产品(以下简称其他类别出版产品)印制质量进行抽样,做到出版单位库房抽样全覆盖

2.对省内承印的21种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样,同时兼顾其他品种中小学教材抽样。

(二)抽样原则和地点

1.抽样原则。主题出版产品、日历台历、教辅和少儿读物、中小学重点教材、其他类别出版产品印制质量抽样,优先按照批质量抽样规范抽取;复制、环保质量抽样,按照单件质量抽样规范抽取。

2.抽样地点。主题出版产品、日历台历、教辅和少儿读物、其他类别出版产品的抽样地点以出版单位成品库房为主,包括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若日历台历出版单位成品库房不具备抽样条件,在出版物市场抽样;中小学重点教材优先在承印企业进行抽样,其次在发行单位库房进行抽样,须在成品发送至学校之前完成抽检工作。

)抽样规范

1.批质量抽样规范印制批质量抽样数量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2部分:抽样判定规则》(GB/T 34053.2-2017)确定。每个品种的样本抽取及数量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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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件质量抽样规范印制质量检测样本每个品种3册(份);复制质量检测样本每个品种3片环保质量检测样本每个品种8册,须用铝箔袋进行封装。

三、进行质量检测

(一)出版产品印刷复制质量

1.图书期刊(含日历台历、少儿读物)印制质量检测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3部分:图书期刊》(GB/T 34053.3-2017);教辅印制质量检测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4部分:中小学教科书》(GB/T 34053.4-2017)

2.报纸印制质量检测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5部分:报纸》(GB/T 34053.5-2017)。

3.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质量检测依据《只读类出版物光盘CD、DVD常规检测参数》(GB/T 33663-2017)、《可录类出版物光盘CD-R、DVD-R、DVD+R常规检测参数》(GB/T 33662-2017)

(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和环保质量

1.印制质量检测依据《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4部分:中小学教科书》(GB/T 34053.4-2017)

2.环保质量检测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

四、做好质量判定

(一)批量产品质量判定

1.批量产品印制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2部分:抽样判定规则》(GB/T 34053.2-2017)进行印制批质量判定,即不合格样本数小于不合格判定数,批质量为合格;否则,批质量为不合格。具体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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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学重点教材环保质量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质量暂不进行批质量判定。

(二)单件产品质量判定

1.单册(份)产品印制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受检样本依据相应检测标准中的判定规则进行判定。检测标准中无判定规则的,受检样本依据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进行判定受检样本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品;否则,判定其为合格品。

2.单册产品环保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受检样本环保质量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条款5.2进行判定。受检样本中16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8种可迁移元素的含量有一项及以上超出限值,判定其为不合格品;否则,判定其为合格品。

3.单片产品复制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受检样本复制质量依据《CD、DVD类出版物光盘复制质量检验评定规范》(GB/T 33664-2017)中的评定规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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